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我真的不会画画,但是我用画笔记录心境.
因为找不到别的能表达心境的方式.这也许是很多人的困惑.

二战中的小男孩,一次在街头报亭翻阅本摄影杂志,偶然瞥见了这张照片,摄影者应该是布勒松大师级的人物.饱受战争之苦,虽然是黑白照片,营养不良蜡黄的脸能够穿越色彩,传达给读者.当时心里不停的鞭打自己,一定要把照片印在脑海里,于是在一个雪雨交加的街头,一个穿黑大衣口袋里只有两块钱的青年,出神盯着一本杂志许久......他也盯着我许久许久.....他一定看出了我的囊中羞涩.....
90年代britpop的神话B.L.U.R乐队13CD的封面,被我加入了个人元素,以前的黄色,换成对比色蓝色,只是彩色铅笔的力度不比油画,弱了很多.B.l.U.R迷一定想把我五马分尸,Damon的画被我糟蹋了,其实我真的真的是画给自己看的.贴它是为了引出下面的来自北京的骨肉皮痒的britpop迷的一段留言:
2003年的冬天,我在念高三,当时既还算年轻,又觉得是老大不小了,还是个学生,神情惨淡沧桑,背双肩背书包,紧裹黑色大衣沉默地走在无人的街上。我在上学的时候喜欢逃课,漫无目的晃荡,还有做退学这样的打算。完全忍受不了没有创造力地存活着,也逐渐确认了去学校上学毫不使我受益。大量的消耗令我忧心忡忡、焦虑不安。即使这种情况在上大学时也发生过,但却有所不同,我想也许因为我还是年轻,似乎到底还是没有摆脱青春期的幽怨,才这么难受,又想关键并不在于此。 
我想说:
那年如果我们同班,不顾你是男是女,如果不私奔,我们留着脚有何用!

来过后,觉得很文艺。
画得挺好的。
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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